一、以北京为主的华北地区对红木的命名:
北京一般将红木分为老红木、新红木。老红木实指颜色较深、心材接近紫红色的黑酸枝与红酸枝。 实际上新老之分是一种约定俗成,并不一定科学,但很实用。
清中期以后的红木家具使用阔叶黄檀、巴里黄檀、交趾黄檀为多,这些红木成为”老红木“;称为黑酸枝的刀状黑黄檀、黑黄檀是极少使用的,在所能见到的古旧红木家具中几乎未能见到;奥氏黄檀是晚清及民国直至今天仍在大量使用的所谓新红木。
2000 年1月10日由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DB32/T368-2000《红木制品制作工艺质量要求》界定,“红木指紫檀木、乌木、条纹乌木、酸枝木、鸡翅木和花梨木的泛称。”
而上海市技术监督局规定紫檀木、瘿木、乌木、鸡翅木、酸枝木及产于东南亚的花梨木6种为红木,其余则不能称为红木。
由此可以发现,上海及江苏的地方标准有着明显的缺陷,即所述名称均无学名及科属,也没有规定其比重、材色、结构,在实践中很难准确把握。